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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医疗保险怎么报销: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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