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无违法情形,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准备好书面通知,通过邮寄等方式确保用人单位收到。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法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之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应直接离职,否则给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