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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重签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变更

单位合并重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变更,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合并原则上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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