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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否能要求改为财政负担工资

1、原则上,政府财政不负担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自收自支改为财政拨款单位必须有当地编委下发的文件。
2、如果县政府协调编委承认单位为财政拨款的单位,那国家也是承认的,无所谓文件造假一说。至于该财政拨款系由县财政负担还是县政府申请国家拨款那是国家管理内部审批流程的问题。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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