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给工资条,可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获取工资条的合理诉求。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三)若单位逾期仍未改正,劳动行政部门会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标准对单位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