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二)申请仲裁时,可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确保管辖正确避免被驳回。
(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若逾期未裁决,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况外,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期限裁决书将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外可向法院起诉。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应在受理后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逾期未裁决的当事人可起诉。
(四)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需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