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可体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工作证是单位给予劳动者的身份标识,考勤记录显示劳动者的工作出勤状况,工友证言则通过其他劳动者证明其劳动情况。
(二)按步骤主张权益: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接着在确认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据结论向用人单位主张医疗费等工伤待遇;若单位拒绝支付,可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三)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防止因超时效无法胜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