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需从多方面举证并按程序提交材料配合调查。
1.需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
2.要证明事故发生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可凭借考勤记录、居住证明、导航轨迹、同事证言等。
3.证明事故性质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核心证据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4.需举证受伤事实及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可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
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上述证据材料。若材料不完整,行政部门会一次性告知补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申请人需配合并提供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