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60日后,方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肢体残疾如何鉴定?
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的程度,我国工伤评残的国标中,采用了英国医学研究会分级划分的标准,共分6个等级,即0~5级,5级为正常。具体表述是: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以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活动,即肢体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以外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在肢体瘫的评残中,经常发现有指定医院描述某工伤职工伤情时,写“截瘫”“偏瘫”等等,这样劳动鉴定委员会无法评残,因为没有对“瘫”的程度描述清楚,这里尤其注意要查清肌力。国家评残标准中对肢体瘫是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级的: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可评定工伤1级;
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可定2级;
截瘫肌力3级,或偏瘫肌力3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3级;
单肢瘫肌力2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可定4级;
四肢瘫肌力4级,或单肢瘫肌力3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5级;
三肢瘫肌力4级或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单足双肌瘫肌力2级,可定为6级;
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7级;
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均可定为8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