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指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遭受事故伤害等情况。
一般来说,上班途中意外摔倒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认定范畴中,上下班途中虽在其中,但通常需是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属于工伤。
仅仅是自身意外摔倒,且不存在其他符合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那就不符合工伤的构成条件。
然而,倘若单位为员工购置了意外保险等商业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或许能够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获取相应的赔偿。
这就需要员工了解单位所购买的保险种类及相关条款,以便在遭遇此类情况时能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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