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后才交社保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始缴纳社保,三个月后才交属违法行为。您可采取以下措施:1、向单位提出补缴要求,单位应为员工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2、单位拒绝的可向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3、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注意:有些单位约定"试用期不交社保"同样违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缴纳。
2026-05-26 14:34: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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