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24小时值班,随时可能出车,没有补休没有经济补偿,只有一个40块钱的夜班费,每个月值班有15天。违法吗?我连续缴纳养老保险20年,现在医院买的保险是最低系数,公休假每年只有五天,违法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单位让你24小时值班且没有补休和经济补偿,仅有一个40块钱的夜班费,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补偿的规定。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连续缴纳养老保险20年是你的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至于公休假只有五天,这要看你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及你的工作年限等因素。一般来说,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合理的加班补偿和休假安排。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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