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有可能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若你此次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由于你失业保险金交满4年,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同时前次失业未领取的失业金可与本次合并计算。但如果是因本人意愿离职,如主动辞职,则不符合领取条件。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你的情况中,虽然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满四年,但在离职一年后又重新就业并缴纳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之后再次离职,这可能会影响你领取失业金的资格。通常情况下,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建议你向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定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8 20:31: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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