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入职,2025年8月离职的员工要求公司按照她的实际工资补交社保差额(公司一直是按照江苏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交的),并要求公司提供她在职期间工资台帐,公司需要提供给她吗?提供的话,具体明细格式是什么样的?
依法需要提供,但是建议你依法向税务部门提供,需要进一步帮忙和电话联系
2026-03-28 17:45:42 回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因此,该公司应当提供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台账。工资台账通常应包含员工基本信息、工资发放标准、工资发放日期、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放凭证等内容。
2026-03-28 08:5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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