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且过试用期,若无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违法行为。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如实告知工作内容等,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不过,怀孕情况并非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所以员工隐瞒怀孕不构成欺诈。若员工过了试用期,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能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果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且过试用期,若无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员工隐瞒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情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隐瞒怀孕不构成欺诈。用人单位虽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此范围不涵盖怀孕与否。若员工在试用期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单位解除合同属违法行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正确认识法律规定,避免因员工怀孕问题违法解除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2.员工遇到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员工隐瞒怀孕入职且过试用期,若没有其他欺诈等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员工怀孕隐瞒入职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怀孕情况并非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隐瞒怀孕不构成欺诈。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如实告知工作内容等情况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需如实说明。但这里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怀孕通常不在此列。
(3)若员工在试用期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员工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提醒: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员工隐瞒怀孕为由解除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员工遇到此类违法解除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一)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员工隐瞒怀孕且过试用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应正确认识怀孕情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不能将隐瞒怀孕认定为欺诈。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工作;二是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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