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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带薪年假天数由累计工作时间定。累计工作1-10年,年休假5天;10-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算年假。
2.新进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当年度年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不享受。算法:(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年假天数。
3.单位因工作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经同意可不安排,但要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2025-11-17 12:0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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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依累计工作时间而定,新进符合条件职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单位因工作不能安排需经同意并支付300%工资报酬。
法律解析:
职工带薪年假天数有明确规定,累计工作1-10年,年休假5天;10-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且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算入年假。新进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年假,不足1整天不享受。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要经职工本人同意,同时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保障了职工的休假权益,也考虑了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如果大家在年假权益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7 11:2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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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相关。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新进符合条件职工,当年度年假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不享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享年假天数。
若单位因工作需不能安排年假,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但需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建议职工了解自身年假权益,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与职工休假,避免因年假问题产生纠纷。如遇单位不按规定执行,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11-17 09:3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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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挂钩,累计工作1-10年的年休假5天,10-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算在年休假内。
(2)新进符合条件的职工,当年度年休假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3)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但要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提醒:
职工要留意自己的累计工作时间和年休假权益,单位不依法安排休假或支付报酬的,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维护权益。
2025-11-17 08:2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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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要清楚自己累计工作时间,根据规定确定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即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二)新进符合条件的职工,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来折算年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三)若单位因工作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职工同意后,单位要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25-11-17 08:12: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