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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老板不让走咋办

黄** 重庆-巫溪县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8.20 16:50:23 491人阅读

辞职老板不让走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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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期满即可离职,无需老板批准。

2.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合同解除,可自行离职。

3.若老板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4.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付酬等情况,可随时解约,不用提前通知。

2025-08-20 21: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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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者辞职老板不让走,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离职;老板克扣工资可投诉或仲裁;单位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约。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在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日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可直接离职。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无需老板批准。若老板克扣工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同时,当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清楚具体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5-08-20 20:0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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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辞职老板不让走分不同情况处理。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期满可离职;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到期劳动合同解除可自行离开。
2.若老板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3.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情形,劳动者能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
建议:劳动者辞职要按规定流程提前书面通知单位,保留好通知凭证。遇到克扣工资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并采取投诉或仲裁手段。若单位有违法情形,果断解除合同并依法维权。

2025-08-20 19: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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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可离职,老板无权阻拦。这种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自主择业权,能让劳动者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2)过了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者可自行离开。此规定平衡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既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安排交接工作,也保障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3)若老板因劳动者正常离职克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为劳动者讨回工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4)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约束,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提醒:劳动者离职时要注意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遇到纠纷可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8-20 18:2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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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即可离职,无需老板批准。
(二)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届满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自行离职。
(三)若老板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四)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5-08-20 18:26:25 回复

  劳动者一般口头辞职是无效的,劳动者辞职最好用书面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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