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5046人看过
导读: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受害者就可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其进行赔偿。因此,如果确实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受害者就最好尽快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再依照程序申请赔偿。那么,我国如果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的内容来说,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个问题,受害者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医疗机构中接受救治时候的病历资料原件、药物医药物品等原件等等,除了患者需要提交以外,医疗机构也应该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无正当理由就对提供相关材料予以拒绝的,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