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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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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2449人看过
导读:1、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2、计算复利。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1、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2、计算复利。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二、高利贷到期无力偿还怎么办

有人认为,高利贷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还就拖着不还,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没用。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利息标准规定如下: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合法利息,法律将会予以强制保护。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贷,但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贷机构可以积极维权,并且去发法院起诉的话,将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放贷机构追还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债务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请求维权,法院将会判决放贷机构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并且放贷机构也不得再继续追偿未还的违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贷到期的,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债务,借贷人需要尽力偿还。

2、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然后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给对方。

3、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但是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当商业银行信贷增速趋缓,高利贷的市场需求必然攀升。随着高利贷进入了“暴利化”时代,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大,有关方面对于加强高利贷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所以当您准备放高利贷或借高利贷时,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律师,避免陷入法律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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