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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家庭遗产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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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8743人看过
导读:按法律规定,女儿是有遗产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女儿有家庭遗产继承权吗?

我国受传统思想影响很大,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发展到现在,人家甚至会认为不管是有没有出嫁的女儿都不具有家庭遗产继承权。究竟女儿有家庭遗产继承权吗?请阅读下文了解。

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知识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对于家庭遗产继承,法律规定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此时不区分女儿是否已经出嫁,只要没有丧失继承资格,那么对父母的遗产就享有继承权。当然,这是在法定继承当中。要是父母立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更多家庭财产继承方面的知识,你可以通过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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