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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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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7425人看过
导读:写明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双方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双方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继,并交代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署名。
吸收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很多合并是需要进行公告的,本文带来吸收合并公告参考范文。

吸收合并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A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和B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A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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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或B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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