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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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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961人看过
导读: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本文是关于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的问题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您。
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认定标准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二、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三、共同犯罪的从犯认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知,我国刑法对于主从犯的认定,是以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区分的,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故职务侵占犯罪也不例外,也应当适用该原则来认定。具体而言,在职务侵占的共同犯罪中,其主从犯的认定并不以身份的有无、职位的高低来区分,而是取决其在整个犯罪过程所起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行为人对于该犯罪起着积极、推动和主导作用,则即使其没有相关身份和职位,也应当被认定为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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