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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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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007人看过
导读: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倒卖的农田达到了5亩以上的,如果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10户以上的,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立案的情况。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的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方面,从客观方面看,当事人要有非法转让、买卖、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量刑可以到七年有期徒刑。

非法倒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倒卖土地的达到一定程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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