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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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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4275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包括:

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限制侦查机构即公安机构、国家安全机构和检察机构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二、交通事故多久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规定的,一般是十天。

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有什么后果?

(一)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事务所可以进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交通事故的结案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事故发生之后的10天内,需要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要按照认定书中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认定为全责的,需要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对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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