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813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2、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

二、股权继承:

1、首先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是否作出约定,如果没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提交一些公证的证明材料;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