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不可以退。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以及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交强险在车辆撞车时,由责任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对于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应当在责任限额以内。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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