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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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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6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管辖权如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

一、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管辖权

何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

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观要件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4、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之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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