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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流产妇女羁押规定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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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19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怀孕流产妇女羁押规定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怀孕流产妇女羁押规定是哪些?

一、怀孕流产妇女羁押规定是哪些?

怀孕流产妇女仍然是可以采取羁押措施的。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孕妇犯罪不适用死刑吗

不适用。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罪犯正在怀孕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罪犯怀孕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刑法》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现实生活中出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怀孕的妇女在采取一些刑罚的执行措施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比如说在羁押过程当中,因为自然流产的女性是不能够被适用于死刑,除非手段特别残忍,有特殊情况。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怀孕流产妇女羁押规定是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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