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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吸案缓刑的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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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748人看过
导读:非吸案缓刑的不是很多,只有符合缓刑的条件才能依法的判决,一般被判处缓刑的必须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本人要有悔罪的表现,同时在放出去之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才可以申请。
北京非吸案缓刑的多吗?

一、北京非吸案缓刑的多吗

不是很多;这需要看案件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非法吸收公众款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国家对金融管理的秩序,也会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失,一般只要达到数额较大者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只要犯罪的情形轻,有自首的表现,那么就可以申请缓刑;所以,案件的处理都会结合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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