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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上户口可以吗?

时间:2024-02-29 05:23:44 浏览:352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非婚生育的子女可以上户口,根据国家《民法典》规定,不是婚育所生的子女和婚育所生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社会不能对非婚生育的孩子有任何歧视,而且在国家的制度下,公民上户口是基本的权利。
非婚生育上户口可以吗?

一、非婚生育上户口可以吗?

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但办理入户手续时,入户者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并且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1、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要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2、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3、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三、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最后,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下,非婚生子女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受人歧视的地位了,如今的社会尊重任何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在维护弱势群体,比如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结婚后,任何人不得对非婚生子女施行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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