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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监护人谁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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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5815人看过
导读:如果未成年的第一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去世那么他的监护人根据法定的顺序应该变更为他的第二顺序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但是如果这两种人都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孩子还有其他的成年的兄和姐,那么他们也可以担任他的监护人。
父母去世监护人谁来担任?

一、父母去世监护人谁来担任?

他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来担任。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哪些人不能够担任监护人?

由于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关系重大,有较多的立法例通常都规定了不得担任监护人的消极资格。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3)破产人。

(4)外国人。

(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但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一定是他的父母,除非他的父母已经丧失了生命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这种情况,才可以根据法定的第二顺序进行监护人的变更,而第二顺序的监护人通常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当然如果他们也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孩子的监护人顺序还可以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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