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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与离职证明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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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207人看过
导读: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与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本意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之后,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依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劳动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与离职证明一样吗

一、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一样吗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不一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文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二)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所以说, 如果劳动者不小心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了,劳动者应当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流程首先从给用人单位写出申请作为开始,直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作为结束。另外,劳动者还需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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