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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字与人的姓名重复算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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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9672人看过
导读:公司名字与人的姓名重复不算侵权,对于公司注册时的名字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实际来认定,与人的名字即使重复也没有关系,但如果与其它的商品存在重复的,那么是无法通过商标名称的注册的。
公司名字与人的姓名重复算侵权吗?

一、公司名字与人的姓名重复算侵权吗?

公司名字与人的姓名重复不算侵权,公司注册名字与人名没有直接关系,商标名称是指商标称谓。商标是否必须具有名称,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有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商标必须具备名称,便于呼唤,而一些国家则不以此为商标使用、注册的条件。中国商标注册制度不要求商标必须有名称。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认定条件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存在商标侵权的行为,就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达到了严重的情况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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