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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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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143人看过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包括认缴出资额、并以自己的出资恶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认缴出资之后不得抽逃资金等。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还包括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具体是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具体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权利、基本义务,都在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比如应当足额缴纳出资,享有所有者权益。以这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为基础,还确定了股东的若干具体权利和义务,有以下几项:

1、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这表明股东对公司的活动有知情权,同时也表明股东有监督权,在知情基础上实施监督。

2、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这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增资时,特别是在公司发展中有优先出资权。

3、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这表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但是并不禁止转让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些股东享有凭借出资额分红等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按照规定,在限定的期限范围内实际支付自己认缴出资额、出资后不饿抽逃资金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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