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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办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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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3040人看过
导读: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监狱办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看守所提请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送交下列材料: (一)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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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3、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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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刑人员符合假释条件后,监狱制作文书材料(含接受当地司法局意见)经”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后,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向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建议,法院接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月。监狱按法院假释裁定书发放假释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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