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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高利贷骚扰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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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3329人看过
导读:朋友欠钱不还,被高利贷骚扰的话,可以报警处理,因为高利贷本身是非法的,但如果涉及到为朋友承担了担保义务的,那么也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朋友欠钱不还高利贷骚扰我怎么办?

一、 朋友欠钱不还高利贷骚扰怎么办?

如果没有签字承担连带责来任就不用承担,可以将骚扰号码拉黑处理。另外,对方打骚扰电话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而且高利贷本身也是非法的,所以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对方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是担保人的话,借款担保人在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会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要承担担保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涉及到高利贷的,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理金额进行偿还;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民间高利贷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朋友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如果个人承担了担保义务,那么是需要受到牵连的,但需要根据高利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利率的上限,如果超出了该上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有关高利贷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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