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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费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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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697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行政机关申请的法院强制执行费应有这类执行人进行承担,在拍卖强制执行物后,清还此类费用。我国的行政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的实际费用进行申请,保护我国社会的合法秩序,按照程序进行办理这类案件。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费应该由谁承担

一、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费应该由谁承担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二、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我国的强制执行的行政单位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这类行政机关办理案件的合法程序。办理时,被执行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提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复议时对这类案件的处罚进行相应的听证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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