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二、成立公司的条件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在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之前,就应该知道当法人代表有可能会承担的这些法律责任,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法人代表在公司扮演的真正角色的情况下,现在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基本上就是公司的最大股东,一般无干人等不会担任挂名法人代表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