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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财产性利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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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143人看过
导读:故意损坏财物罪当中的财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的还具有其他财产价值的利益,通俗一点说,就比如企业购买的这些机器设备,购买机器设备肯定是要付钱的,但通过这些机器设备能给企业创造出其他更多的利润,这就属于典型的财产性利益。
故意毁坏财物罪财产性利益是什么意思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财产性利益是什么意思?

财产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的有财产价值的利益。这种利益既可能是永久的利益,也可能是一时的利益;既可能是积极利益,也可能是消极利益

财产性利益应当是能满足人物质或者精神需要的、可以货币衡量的、能够移转的、可以管理的、通过某种介质表现出来的价值存在。首先,这种价值存在必须是能够满足人物质或者精神需要,是有用的,为人所可以拥有的。其次,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即可以货币衡量,这是财产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点,也是财产之所以为财产的基石。第三,必须是可以管理的,譬如风力、太阳能等不能为人管理,虽然能满足人的需要,可以货币衡量,但却因无法管理而失去其被盗窃或者劫取的可能。第四,这种财产性利益必须是可以转移的,无法移转,非法占有目的就无法实现。最后,这种财产性利益需要以一定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欠条,才能有劫取的可能或者现实性。

二、故意损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破坏财物罪的量刑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在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这些案例当中,并不是损坏的所有的财产都具有财产性利益的特征,如果损坏的财产直接就是现金,现金本身是不具有财产性利益的,因此,司法实践中认定财产性利益的话,主要还是针对这些不动产的。这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也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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