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理论上不能进行公正。
根据我国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
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并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
口头遗嘱一定要进行公正的需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
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