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
刑法所独有的一种
刑罚制度。
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
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
如果一个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说明其罪行不至于判处立即执行,即罪行还不是极其严重,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可以使用
死刑立即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
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
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
如果确有重大
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
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