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
债务的成立条件主要是:
(1)两个以上
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
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
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
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连带关系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
这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
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