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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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如有异议,用人单位有权审查其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如劳动者未涉及违法事项,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否则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并主张赔偿。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提前30天书面辞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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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到公司转岗通知却无法接受,建议首先与公司进行深入沟通,明确个人意愿和顾虑。若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通知书、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接受可能的法律程序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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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施迟到罚金制度需合法依据。 公司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但罚款非直接手段,而是扣除工资。 合法扣除比例不超当月薪酬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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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普遍降低薪酬是否合法,取决于降薪操作及所遵循的法律法规。 企业调整员工薪酬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等规定,须与员工达成共识并书面变更合同。 员工反对降薪,企业无权强制。 员工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依法降薪,但须确保合法合理。 总之,企业降薪须依法进行,经员工同意,避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