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因强奸罪构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赔......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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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强奸案受害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但可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精神损失费。在刑事诉讼中,被害者可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强奸案受害者一般仅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获得物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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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的被告,一般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若受害者未满十四周岁,罪行更重,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在强奸过程中行为极其恶劣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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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强奸罪的犯罪活动中,即使犯罪中止,也不能作为缓刑的前提条件。因为按法律规定,强奸罪最低量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与缓刑的适用条件存在根本冲突。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因主观意愿放弃犯罪或采取措施阻止犯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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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的定罪量刑通常参照成功实施者的判决结果,对未遂者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企图强奸妇女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需结合案情,一般在三年左右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