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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开头陈述

刑事辩护开头陈述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2 03:28:19 已帮助2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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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辩护权是什么

刑事辩护权包括: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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