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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确权错误
土地承包确权错误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3 04:17:19
已帮助323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土地承包权
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是一种物权,按照《
物权法
》规定,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
土地所有权
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抵押
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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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确权错误
高龙祥
问题:土地确权证有误,需要把错误的证书注销,然后再发放新的证书吗,还是哪里错误在原证书上改正呢?
你好,说下详细情况,我们来全面的分析案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什么部门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机关有: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士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士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承包合同如何确认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栗雪松
问题:国家确权的农民承包土地受不受法律保护?
确权的土地承包,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94年二轮承包土地没有确权,现在要承包权。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94没有地,后来取得了地并有土地承包证(1997……2027年),这个地能予确权吗?谢谢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房屋没产权证,两栋连体房屋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名字,房屋盖20多年,土体承包经营权,地上种有蔬菜,能诉前保全吗?
诉前保全是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伤者的儿子,是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想回老家承包一片土地,那么这个广西土地确权承包的相关规定是啥?
《意见》强调,各市、县(市、区)要按年按月倒排时间表,科学制定本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计划。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立足更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更有利于现代农业产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于因土地整理、“小块并大块”、土地入股规模经营等原因,部分土地已连片、原承包地块四至已经消失的;经济发达地区、城市近郊、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园区已经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已经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股权明晰的,人均家庭承包耕地0.3亩以下、不适宜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确实不能确权确地的,要因地制宜,经本集体农民群众按规定程序民主协商一致,形成完整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方案,并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县级农业(农经)部门审核和县级政府同意后,方可实行确权确股(或确份)不确地,通过定性定量不定位,建立农户土地承包档案田亩制度,确保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和数量长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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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13 15:23:30
你好!如果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那只能做遗嘱了。
问题:我的房子是拆迁房,想把房子过给我儿子,请问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13 14:23:01
您是遇到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了是吗
问题: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1 19:04:54
你好,什么原因拆迁的?00
问题:拆迁17年至今没有安置,拆迁协议上写的房屋安置。过渡费每年正常支付。想问一下,法律诉讼有效还有多久?
钱威律师
2024-05-10 23:39: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宅基地转让?
王玉鑫律师
2024-05-10 22:18:52
您好,不能买卖,可以转让,
问题: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9:51
没有集体户口,怎么都是不合法的
问题:我想在别的村买宅基地怎样才能合法?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2024-05-09 22:10:44
您好,户口在吗?稍后给您去电沟通
问题:娘家房子拆迁闺女有分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5-09 18:16:45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家里土地被政府征收使用,作为农民有哪些合理要求?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1: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您可以约定到期后自动续租一些条件,此外,土地性质能否转变应关注一下,否则造成违法建造,风险较大。
问题: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仓库租期30年,租期合法吗?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08 20:10:01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1 19:04:54
你好,什么原因拆迁的?00
问题:拆迁17年至今没有安置,拆迁协议上写的房屋安置。过渡费每年正常支付。想问一下,法律诉讼有效还有多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2024-05-09 22:10:44
您好,户口在吗?稍后给您去电沟通
问题:娘家房子拆迁闺女有分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5-09 18:16:45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家里土地被政府征收使用,作为农民有哪些合理要求?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1: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期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您可以约定到期后自动续租一些条件,此外,土地性质能否转变应关注一下,否则造成违法建造,风险较大。
问题: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仓库租期30年,租期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5-10 23:39:1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宅基地转让?
刘阳律师
2024-05-13 15:23:30
你好!如果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那只能做遗嘱了。
问题:我的房子是拆迁房,想把房子过给我儿子,请问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13 14:23:01
您是遇到了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了是吗
问题: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王玉鑫律师
2024-05-10 22:18:52
您好,不能买卖,可以转让,
问题: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9:51
没有集体户口,怎么都是不合法的
问题:我想在别的村买宅基地怎样才能合法?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08 20:10:01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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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
暴动越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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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