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自诉案件立案后处理因为自诉案件不经过侦查,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派出所立案后到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因此,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除了应当具备
公诉案件韵两个立案条件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86条的规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2)属于该人民法院
管辖;(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
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68条仅为立案规定了一个原则性的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面对变化万千的具体的个别的案件,如何准确及时的立案?侦查部门往往针对具体的
罪名,制定立案标准,以细化量化立案条件,如《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1999]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行贿罪立案标准》(2000年10月22日)。立案标准作为立案的操作细则,提高了立案工作的操作性,便利了立案工作,使人为的因素得以排除;立案标准也使
犯罪嫌疑人权利维护有了明确性和针对性,便于发现侦查机关滥用权力的行为,及时提出
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