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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土地承包

河南省平顶山市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1 16:17:36 已帮助24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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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省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中,将全省分为6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6类地区每亩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一至六类地区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平顶山市7个中心城区被列为一类,最低年产值标准为1800元/亩,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8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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