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给出的我国当前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如下,1、 行政复议制度不健全、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行政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通过运用司法程序中的一系列制度, 如回避制度、
举证责任制度、听证制度、告知权利等制度,对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全面地审查, 并依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合法、 准确、 公正的进 行。但是从《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上看,上述制度中有的尚未作出规 定,有的规定的不全面,不具体,存在着诸多的缺陷。 《行政复议法》第 23条虽然对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 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
证据作了一些规定, 但并没有 明确由被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是一项法定的举证义务, 同时 《行 政复议法》对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调取,证据的保全等方面未作明确 的规定, 实践中对证据的效力问题也一直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 做法 也不统一, 给复议机关调取证据, 认定证据的效力等方面带来许多困 难,影响了复议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复议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