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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22 15:35:01 已帮助29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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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实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的顺序原则:
若某项财产同时设定了抵押权质押权,甚至还有留置权存在,那么首先应由留置权人对该财产进行受偿;
其次是抵押权人,他们将有机会获得相应的清偿;
最后,质押权人才会得到他们应得的那部分权益。
然而,如果抵押权并未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那么在此情况下,质押权人将会优先于抵押权人获得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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